芝商所经济研究报告
预计阅读时间 3分钟
钴的供应风险与需求驱动
作者 芝商所董事总经理兼首席经济学家 Erik Norland
2025-04-16在刚果民主共和国(DRC)宣布实施为期四个月的钴出口禁令以应对全球供应过剩后,钴价自2月末开始强势反弹,累计涨幅已超过50%。尽管经历了一轮强势反弹,但当前钴价仍处于每磅15.88美元的相对低位,较2022年4-5月的历史峰值低60%(图1)。
图1:钴价近期飙升超50%,但距历史高位仍相去甚远

资料来源:彭博社(CVT1和LFA1)
此外,钴期货价格曲线呈现相对平坦化特征。两年期远期合约报价为每磅18.23美元,仅较现货价格升水15%左右,与三年前接近每磅40美元的历史高点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图2)。
图2:相较于现货价格下跌,钴锂期货曲线趋于平缓

资料来源:彭博社(CVT1…CVT26和LFA1…LFA 16)
当前低价位和期货曲线平坦化的原因主要归结于钴供应量激增——2024年全球钴供应量由上年同期的237,960公吨大幅增长21%至288,200公吨(图3)。在50,240公吨的供应增量中,刚果民主共和国贡献了45,000公吨,其余主要来自印度尼西亚。对刚果民主共和国而言,出口限制与价格上涨可能刺激印尼等其他地区加速开发钴矿产能,或将构成一定风险。去年印尼钴产量已从19,000公吨增至28,000公吨。
图3:2024年钴产量激增21%,较1994年增长1,600%

资料来源:美国地质调查局,《钴统计和信息》,年度出版物1994-2025
截至2025年4月中旬,钴期货市场总持仓量稳定维持在16,000份合约左右(图4)。过去一年日均交易量(ADV)亦持续攀升(图5)。这反映出由于电池及其他应用领域需求旺盛,叠加矿产供应持续增长,商业买卖双方的套期保值需求保持强劲。
图4:钴期货总持仓量稳定在16,000份合约左右

资料来源:彭博社(CVT1和LFA1)
图5:钴期货日均交易量近一年持续攀升

资料来源:彭博社(CVT1和LFA1)
钴金属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美国制造商主要将其用于生产超级合金(包括燃气轮机用合金)。此外,钴也广泛应用于硬质合金及其他金属材料制造领域。在电池产业链中,钴作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关键组分,能够有效稳定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的化学结构,显着提升电池的使用寿命和性能表现。钴酸锂和镍锰钴三元材料凭借其卓越的能量密度优势,已成为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和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此外,钴元素的加入能增强电极材料的热稳定性,显着降低电池过热和自燃风险。
然而,由于全球超75%的钴矿产能集中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基于价格波动和供应安全考虑,电池行业正在加速推进“低钴化”技术路线。数据显示,近年来美国电池领域的钴使用量已出现下滑趋势(图6)。这与锂元素形成鲜明对比——锂87%的消费量集中在电池领域(图7)。
图6:美国终端市场中钴的应用场景保持相对稳定

资料来源:美国地质调查局,《钴统计和信息》,年度出版物2002-2025
图7:而锂的终端应用已显着向电池集中

资料来源:美国地质调查局,《锂统计和信息》,年度出版物2005-2025
值得注意的是,电动汽车在全球消费市场的渗透率持续提升。2010年,电动汽车在美国汽车市场的占有率近乎0%。到2024年,电动汽车在汽车总销量中的占比已升至11.4%。混合动力汽车的销量也急剧上升(图8)。中国在全球电动汽车市场一直占据领先地位,2023年中国电动汽车销量占汽车总销量的35%,2024年占比超50%。因此,即使美国的电动汽车需求可能受政策变化影响而放缓,电动汽车在全球范围内的吸引力似乎将继续增长。
图8:电动汽车与各类混动车型的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资料来源:EPA 2024年汽车趋势,www.epa.gov
虽然“低钴化”技术路线持续推进,但在能源技术持续革新背景下,钴需求总量仍有望保持增长。太阳能发电和锂离子电池储能成本正以每十年约60%的降幅持续下降(图9和图10)。
图9和图10:太阳能发电和电池储能成本正以每十年60%的降幅持续下降

数据来源:www.nrel.gov,结合Statistica“全球光伏系统平均装机成本”2021-2023年更新数据。

资料来源:arstechnica.com,彭博新能源财经,ourworldindata.org,www.statista.com
要点:主要的上行和下行风险
钴价面临的上行风险包括:
· 全球76%的钴矿供给集中在刚果民主共和国
· 电池需求持续增长
· 替代能源与锂电池储能成本下行
钴价面临的下行风险包括:
· 刚果民主共和国可能于今夏解除出口限制,届时将引发供应激增
· 印尼等地或响应高价继续扩产
· 电池“低钴化”路线或将延缓需求增速
免责声明
在交易所交易之衍生产品及场外结算(“OTC”)之衍生产品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并具有亏损风险。在交易所交易及场外交易之衍生产品为杠杆投资工具,由于只需要合约价值一定百分比的资金即可进行交易,故此有可能损失超过最初存入的金额。本通讯不论在任何适用法规的涵义上,均不构成招股章程或公开发行证券,亦非关于购入、出售或持有任何特定投资或服务的建议、要约、邀请或招揽。
本通讯的内容乃由芝商所编制,仅作为一般介绍用途,并非旨在提供建议,亦不应被视为建议。本通讯未考虑您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您应在根据或依赖本通讯中列出的信息采取行动之前获得适当的专业建议。虽然芝商所已尽力确保本通讯中的资料在通讯刊行当日准确无误,但芝商所对任何错漏概无责任,亦不会更新资料。此外,本通讯中的所有示例和资料仅作为说明之用,不应视为投资建议、实际市场经验的成果或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的推广。本通讯内所有与规则及合约规格相关的事项均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和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的正式规则,或芝商所的某些其他附属交易设施的规则为准(如适用)。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包括与合约规格有关的事项上,均应查询现行规则。
对于使用或分发本通讯中的材料或信息会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司法管辖区或国家的,芝商所未声明本通讯中所载的任何材料或资料适合于或被允许在该司法管辖区或国家使用。本通讯未经任何监管机构审阅或批准,使用者如获取本通讯,有关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
在澳洲,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Inc. (澳洲注册机构编号(ARBN)103 432 391)、Board of Trade of the City of Chicago Inc. (澳洲注册机构编号(ARBN)110 594 459)、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 Inc. (澳洲注册机构编号(ARBN)113 929 436)及Commodity Exchange, Inc. (澳洲注册机构编号(ARBN)622 016 193)均已注册为外国公司并持有澳洲市场牌照。
在香港,CME、CBOT、NYMEX和COMEX已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授权,通过CME GLOBEX系统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ATS”),且CME已获得SFC授权,可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SFO”)第III部的规定通过CME清算系统(CME Clearing System)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在日本,CME持有日本《金融工具与交易法》(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所规定的外国结算机构(FCO)牌照。
在新加坡,根据《证券及期货法》(第289章)(“SFA”),CME、CBOT、NYMEX以及COMEX作为认可市场营运商受到监管,而且CME亦作为认可结算机构受到监管。除此之外,芝商所旗下机构并未获得在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下经营受监管活动或根据《财务顾问法》(Financial Advisers Act)(第110章)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所需牌照。
在包括但不限于在印度、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中华人民共和国、菲律宾、泰国、越南等多个司法管辖区,以及在芝商所未获准经营业务、或者经营业务会违反当地法律法规的各个司法管辖区,芝商所旗下机构均未获得提供任何种类金融服务所需的注册或牌照,亦未宣称在此等司法管辖区提供任何种类的金融服务。
您应谨慎对待本通讯中的信息。如阁下对本通讯中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征询独立的专业建议。
在香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芝商所未获得期货合约的交易或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的许可。本通讯在香港仅供分发给SFC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V部予以许可的公司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III部取得授权的公司。
在日本,本通讯仅向《日本商品期货法》(Commodities Futures Act of Japan)(经修订的1950年第239号法律)以及相关法规(视情况而定)中所规定的特定的合格专业投资者发放。除此之外,本通讯所规定的内容不针对在日本的任何人士,亦非用于营销或招揽日本客户交易或使用任何特定的芝商所产品或服务。
在韩国,本通讯仅应“专业投资者”(定义请参见《金融投资服务和资本市场法》(Financial Investment Services and Capital Markets Act)第9(5)条及相关规定)的请求或通过持牌投资经纪商向相关专业投资者发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本通讯仅供读者参考,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复制或者转发。本通讯所含信息不构成或促成提供或出售任何金融服务或产品的要约、就任何金融产品采取任何行动的(明示或默示)建议、任何投资建议或市场预测。
本通讯在新加坡分仅供发给《证券及期货法》所定义的特定机构投资者(例如持有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进行期货合约交易的人士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法》豁免此类要求的人士)、合格投资者和专家投资者。
在越南,越南居民在CME、CBOT、NYMEX和COMEX等离岸平台上进行交易可能受制于某些法定条件,且越南居民并非可以交易CME、CBOT、NYMEX和COMEX的所有产品。越南投资者有责任确保其在CME、CBOT、NYMEX和COMEX的交易符合对其适用的所有相关法律。
CME Group、the Globe Logo、CME、Globex、E-Mini、CME Direct、CME DataMine 及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均为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Inc. 的商标。CBOT 及 Chicago Board of Trade 均为Board of Trade of the City of Chicago, Inc. 的商标。NYMEX 及 ClearPort 均为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 Inc. 的商标。COMEX 为Commodity Exchange, Inc. 的商标。
BrokerTec Americas LLC (“BAL”)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注册的经纪交易商,是金融业监管局(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 Inc.)(www.FINRA.org)的会员,亦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Corporation)(www.SIPC.org)的成员。BAL不向私人客戶或散戶提供服务。
芝商所的某些子公司拥有监管机构的授权并受其监管。在某些法规做出特定要求的情况下,这些子公司被要求将电话通话记录或其他电子通讯记录保留5年至7年,这些记录副本经请求可提供(可能需要付费)。相关监管信息的详情请参阅www.cmegroup.com。
© 2025 年 CME Group Inc. 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20 South Wacker Drive, Chicago, Illinois 60606
最近文章推荐
观看网上课程,认识期货和期权市场,掌握交易过程的每个阶段
查看期货教程了解独家资讯,获得活动邀请,及时接收新闻及预警
订阅芝商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