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商所经济研究报告
负利率无阻欧元兑美元大涨
作者 芝商所执行董事兼首席经济师Erik Norland
2020-08-27
8月中旬,欧元(EUR)兑美元(USD)升至2018年5月以来的最高水平(图1)。欧元走强有几个可能的原因:
· 欧洲继续实施财政刺激措施。
· 11月美国大选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负利率。
· 各地新冠疫情的发展有差异。
图1:欧元兑美元已回升至2018年5月以来的最高水平

财政刺激路径不同
在新冠疫情的最初应对阶段,欧洲和美国采取了类似的财政政策,也就是增加政府支出,降低税收,预算赤字进一步扩大到正常时期未曾有过的水平。
然而,从7月份开始,美国和欧元区的财政路径开始出现分化。欧元区颁布了史上第一个7000亿欧元的全欧洲救助计划。这可能是朝着欧元区共同财政政策迈出的第一步,尽管政客们小心翼翼地不将其定义为欧元区共同财政政策,因为统一财政政策的概念仍然存在争议,尤其是在北欧。
相比之下,截至本文撰写之际,美国国会与白宫仍未就第二轮财政措施达成共识。这导致选择参与第二轮财政刺激措施的各州,其补充失业救济金于8月1日起从每周600美元削减到300美元。截至8月25日,美国50个州当中有30个州同意参与第二轮财政刺激措施,其中13个州还同意参与每周额外100美元津贴计划。此外,美国工资税的一部分已被推迟到明年上交,除非美国国会通过立法使之成为实际减税措施,否则递延工资税将累积到明年1月支付。
即将到来的美国大选也可能使美元面临下行压力。目前,总统和参议院选举的结果似乎还不确定。
欧元区的负利率
在某些方面,美国和欧元区的货币政策看起来很相似。在过去五个月,美联储和欧洲央行都大幅扩张了资产负债表。不过,或许是受到了股票和贵金属价格走高的鼓舞,美联储似乎已经暂停了量化宽松计划(图2)。
图2:欧洲央行和美联储在第二季度迅速扩张了资产负债表,但此后动作有所放缓

然而,就政策利率来说,两大央行之间的差距仍然很大。今年2月和3月,美联储将政策利率区间从1.75-2.00%降到了0-0.25%。相反,欧洲央行最近一次降息是在2019年12月12日,从-40个基点降到了-50个基点。在2020年上半年经济封锁期间,欧洲央行没有选择降息至更低的负利率水平。
人们预计负利率会削弱欧元,毕竟,谁愿意付钱把欧元存入欧洲央行呢?话虽如此,正如在欧洲和其他地方经常出现的情况,负利率并没有阻止货币走强。
在2014年和2015年欧洲央行首次降息至负值后,欧元贸易加权汇率走弱。之后,欧洲央行依次将利率降至-30、-40和-50个基点,但每次欧元都在走强(图3)。或许,负存款利率等同向银行体系征税,欧洲央行实际上是在缩减货币供应,而不是扩大货币供应,导致投资者囤积现金。甚至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前,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在2019年第四季度都出现了零增长或者负增长。
图3:随着欧洲央行将利率降至-20个基点以下,欧元贸易加权汇率走强

理论上,由于美联储的政策利率在0.00%-0.25%之间,而欧洲央行的政策利率为-50个基点,美元和欧元之间的利差应该在50-75个基点之间。实际上,从芝商所欧元兑美元期货和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之间的差异来看,两者利差似乎更接近60-100个基点(图4)。尽管美元投资者能够得到比欧元投资者更好的利率收益,但近几个月来,随着欧元走强,美元持续走弱。
图4:美国和欧洲的利率差似乎大于央行利率差

新冠疫情
除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存在差异外,美国与欧洲还存在一个显著的差异,即新冠疫情的发展程度。早在3、4月份,新冠疫情迅速席卷欧元区,带来更严重的冲击。到4月初,欧洲每10万人中就有12人在前两周死于新冠病毒。美国的死亡率在4月晚些时候达到峰值,按人口调整后的死亡率较欧洲低大约30%。然而,自那以后,欧洲的死亡率已经降到接近于零,而美国的两周滚动死亡率在7月初下降到每10万人中有两人,之后攀升至四人以上。(图5)。
图5:欧洲新冠病毒死亡率在夏季下降到较低水平,而美国仍处于上升状态

如果用美国的死亡率减去欧洲的死亡率,就可以看出相对死亡率与欧元兑美元之间存在某种关系。在3月和4月欧洲死亡率较高时,欧元走弱。随着5月和6月美国死亡率相对于欧洲上升,欧元在几周后反弹。6月,美国死亡率下降,美元走强。到了7月,美国死亡率再次上升,而欧洲的死亡率仍接近于零,欧元再度飙升。投资者可能会关注相对死亡率,以衡量两大经济体重启的速度以及持有这两种货币的相对吸引力。
结论
· 8月欧元兑美元触及27个月来最高水平。
· 欧洲更积极的财政刺激措施可能会支撑欧元。
· 欧洲央行的负利率政策也可能对欧元构成了支撑。
· 美国与欧洲的互换利率差可能大于央行利率差。
· 因为春夏两季新冠疫情进程在美国与欧洲之间出现分化,欧元兑美元同时追踪了美国和欧洲之间的相对死亡率。
免责声明
在交易所交易之衍生产品及场外结算(“OTC”)之衍生产品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并具有亏损风险。在交易所交易及场外交易之衍生产品为杠杆投资工具,由于只需要合约价值一定百分比的资金即可进行交易,故此有可能损失超过最初存入的金额。本通讯不论在任何适用法规的涵义上,均不构成招股章程或公开发行证券,亦非关于购入、出售或持有任何特定投资或服务的建议、要约、邀请或招揽。
本通讯的内容乃由芝商所编制,仅作为一般介绍用途,并非旨在提供建议,亦不应被视为建议。本通讯未考虑您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您应在根据或依赖本通讯中列出的信息采取行动之前获得适当的专业建议。虽然芝商所已尽力确保本通讯中的资料在通讯刊行当日准确无误,但芝商所对任何错漏概无责任,亦不会更新资料。此外,本通讯中的所有示例和资料仅作为说明之用,不应视为投资建议、实际市场经验的成果或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的推广。本通讯内所有与规则及合约规格相关的事项均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和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的正式规则,或芝商所的某些其他附属交易设施的规则为准(如适用)。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包括与合约规格有关的事项上,均应查询现行规则。
对于使用或分发本通讯中的材料或信息会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司法管辖区或国家的,芝商所未声明本通讯中所载的任何材料或资料适合于或被允许在该司法管辖区或国家使用。本通讯未经任何监管机构审阅或批准,使用者如获取本通讯,有关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
在澳洲,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Inc. (澳洲注册机构编号(ARBN)103 432 391)、Board of Trade of the City of Chicago Inc. (澳洲注册机构编号(ARBN)110 594 459)、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 Inc. (澳洲注册机构编号(ARBN)113 929 436)及Commodity Exchange, Inc. (澳洲注册机构编号(ARBN)622 016 193)均已注册为外国公司并持有澳洲市场牌照。
在香港,CME、CBOT、NYMEX和COMEX已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授权,通过CME GLOBEX系统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ATS”),且CME已获得SFC授权,可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SFO”)第III部的规定通过CME清算系统(CME Clearing System)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在日本,CME持有日本《金融工具与交易法》(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所规定的外国结算机构(FCO)牌照。
在新加坡,根据《证券及期货法》(第289章)(“SFA”),CME、CBOT、NYMEX以及COMEX作为认可市场营运商受到监管,而且CME亦作为认可结算机构受到监管。除此之外,芝商所旗下机构并未获得在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下经营受监管活动或根据《财务顾问法》(Financial Advisers Act)(第110章)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所需牌照。
在包括但不限于在印度、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中华人民共和国、菲律宾、泰国、越南等多个司法管辖区,以及在芝商所未获准经营业务、或者经营业务会违反当地法律法规的各个司法管辖区,芝商所旗下机构均未获得提供任何种类金融服务所需的注册或牌照,亦未宣称在此等司法管辖区提供任何种类的金融服务。
您应谨慎对待本通讯中的信息。如阁下对本通讯中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征询独立的专业建议。
在香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芝商所未获得期货合约的交易或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的许可。本通讯在香港仅供分发给SFC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V部予以许可的公司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III部取得授权的公司。
在日本,本通讯仅向《日本商品期货法》(Commodities Futures Act of Japan)(经修订的1950年第239号法律)以及相关法规(视情况而定)中所规定的特定的合格专业投资者发放。除此之外,本通讯所规定的内容不针对在日本的任何人士,亦非用于营销或招揽日本客户交易或使用任何特定的芝商所产品或服务。
在韩国,本通讯仅应“专业投资者”(定义请参见《金融投资服务和资本市场法》(Financial Investment Services and Capital Markets Act)第9(5)条及相关规定)的请求或通过持牌投资经纪商向相关专业投资者发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本通讯仅供读者参考,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复制或者转发。本通讯所含信息不构成或促成提供或出售任何金融服务或产品的要约、就任何金融产品采取任何行动的(明示或默示)建议、任何投资建议或市场预测。
本通讯在新加坡分仅供发给《证券及期货法》所定义的特定机构投资者(例如持有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进行期货合约交易的人士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法》豁免此类要求的人士)、合格投资者和专家投资者。
在越南,越南居民在CME、CBOT、NYMEX和COMEX等离岸平台上进行交易可能受制于某些法定条件,且越南居民并非可以交易CME、CBOT、NYMEX和COMEX的所有产品。越南投资者有责任确保其在CME、CBOT、NYMEX和COMEX的交易符合对其适用的所有相关法律。
CME Group、the Globe Logo、CME、Globex、E-Mini、CME Direct、CME DataMine 及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均为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Inc. 的商标。CBOT 及 Chicago Board of Trade 均为Board of Trade of the City of Chicago, Inc. 的商标。NYMEX 及 ClearPort 均为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 Inc. 的商标。COMEX 为Commodity Exchange, Inc. 的商标。
BrokerTec Americas LLC (“BAL”)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注册的经纪交易商,是金融业监管局(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 Inc.)(www.FINRA.org)的会员,亦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Corporation)(www.SIPC.org)的成员。BAL不向私人客戶或散戶提供服务。
芝商所的某些子公司拥有监管机构的授权并受其监管。在某些法规做出特定要求的情况下,这些子公司被要求将电话通话记录或其他电子通讯记录保留5年至7年,这些记录副本经请求可提供(可能需要付费)。相关监管信息的详情请参阅www.cmegroup.com。
© 2025 年 CME Group Inc. 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20 South Wacker Drive, Chicago, Illinois 60606
最近文章推荐
观看网上课程,认识期货和期权市场,掌握交易过程的每个阶段
查看期货教程了解独家资讯,获得活动邀请,及时接收新闻及预警
订阅芝商所报告